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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贴]三河三湖治污未果谁之责
2007-09-14 14:06

  【背景资料】

  关键词:淮河

  淮河治污计划始于1994年。1995年8月8日,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流域性法规———《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》颁布。这部法规明确提出:1997年实现全流域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,2000年实现淮河水体变清。到了2001年初,《人民日报》报道,国家环保局宣布淮河治污已完成了达标目标。然而,没有多少人相信此说。因为在接下来的岁月里,几乎所有人都在见证着一个结果:淮河,一年复一年地污浊着,并没有什么改变。

  关键词:太湖

  1998年底,国务院有关部委会同苏浙沪两省一市发动过声势浩大的 “聚焦太湖零点达标”行动——要求在1998年底,太湖地区1035家重点污染企业必须全部实现达标排放。1999年元旦钟声敲响之前,相关部门宣布“基本实现阶段性的治理目标”,所有企业已全部实现治理目标。然而,进入新世纪后,太湖水不但没有变清,甚至持续恶化。2007年7月更发生太湖蓝藻令无锡市民没水喝事件。


  【编者按】谁都知道,现在的环境污染是越来越严重了,但却很少有人能搞明白导致污染和不能根治的真正原因是什么。以三河(淮河、海河、辽河)三湖(太湖、滇池、巢湖)治理不成功为例,有谁知道真实原因——究竟是技术不到位?资金不到位?监管不力?还是贪污腐败的结果?

  三河三湖治污未果工业污染源是元凶

  中国政府的环境指标一直未能完成,尤以三河、三湖治污目标未实现引人注目。媒体报道的说法颇多,如:“治理投资被贪污了”、“600亿元治淮付之东流”、“47亿元治滇池未见效果”等等,均无根据,也未点中要害,真正的祸首其实是工业污染源!

  可是,它是怎么被人们忽视掉的呢?

  根源在于国家环保总局的2000年零点达标行动。该行动宣布:全国工业污染源已实现达标,达标率高达90%多,之后该结论一直未变。国家环保总局2000年在上报国务院的报告中,白纸黑字赫然在目:淮河COD(所谓化学需氧量,表示水中还原性物质多少的一个指标,它的数值越大,说明水体受有机物的污染越严重)年排放量40万吨,太湖COD年排放量19万吨;之后,水利部淮委水保局2005年推出淮河COD年入河排放量高达127万吨,却被国家环保总局斥之无权公报数据;再之后,人们的注意力就很难再次聚焦工业污染源了。

  于是,水污染治理的重点逐渐向城市污水、甚至城市垃圾倾斜;后来,又把农业面源(农田径流污染)、河湖内源(清除底泥)也推上审判台。唯有工业点源只在打击反弹、提高稳定达标率时才被涉及。对于工业污染源的重视,就这样被达标排放引开了。


  准确污染排放数据是焦点
  记得我在制定淮河治污规划时,遇到过多次戏剧性的变化。比如,流域内的各地区上报COD现状数据后,发现小企业占比例大,正准备采取对策,很快新数据就出来了——小企业排放量比例大大变小了,于是这条政策只能落空。再比如,决定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后,现状数据却又一再增大,只因为地方政府想多要排污权。由于基础污染物排放数据一变再变,不断加大,我们最终采取水利部淮委提供的系统数据,利用我们自己“七五”科技攻关成果,按照淮河还清目标,倒推计算出最大允许COD年入河排污量36.8万吨的结论,即不管现状量有多大,也需削减至36.8万吨。为实现这一目标,确定了两步走的战略:第一步是1997年工业污染源达标,达到年排87万吨的COD水平;第二步修污水处理厂,达到年排36.8万吨的COD水平。现在看来,第一步隐含的问题是工业污染源只有关、停、禁、改、转措施,缺乏达标技术,不能给企业有力务实的帮助,并且,至今也未有实质变化;第二步隐含的问题是管网严重滞后,污水处理设备容易被企业虚设,污水不能得到集中有效处理——只谈治污需求,未与建设部和地方城市研究城市建设规律,恰如建设部仇保兴副部长一句话所示:“我不修路,你怎么修管网?”

  由此可以看出,三河三湖的治理并不是有钱无钱的问题,是钱怎么花、往哪里花以及能否花得出去的问题。

  由于存在管网等问题,2000年2005年,在淮河治污规划导引下,全国出现污水处理厂建设高潮。一时间,全国城市污水处理建设规模是建国50年的两倍,但运行负荷量仅为60%左右,验证了第二步战略要求过急,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律。但同时也可证明,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速度,大于城市人口增加、污水增加的速度;新修污水处理厂,不仅可解决一部分城市污水处理所欠的老账,还能解决一部分工业废水处理所欠的老账,大大减缓了不断增加的城市人口和污水的增长压力,不可能成为江河湖海等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不断增高的元凶。

  那么,导致三河三湖污染持续扩大的元凶到底是谁呢?


  还得指向工业污染源!

  有几处蛛丝马迹——

  其一,是环境统计数据。其变化趋势与环境执法绩效相符合,是COD减少的趋势。但环境科研部门在珠江、辽河、渤海的调查数据却出现大于或高于统计数据几乎翻倍的结果;

  其二,是水利部门的入河排污口监测数据。虽然水利部长期在取样代表性、实测有效性方面与环保总局有争论,但不争的事实是,理应比排污口排污量小1040%的入河排污量,却永远超出50100%;

  其三,是新增污染物排放量。在项目环评时,为了保证区域排放总量不增,地方都要承诺以新带老,保证削减若干老厂排污量,腾出指标给新厂。这些承诺,在项目上马前有环评者评估:上马后就变成了老污染源,且都达标,其排放量并不小。如某省年产3.5万吨的纸厂关了20余个,新上几个100万吨的大纸厂,单厂排放浓度降低了,但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却因为造纸规模大大增加,不一定能够降得下来。

  只有控制住排放总量,污染才能彻底得到解决。现在用全国污染物10%削减量,掩盖了每条河、每个湖应该削减的具体指标。水利部提出全国各大流域总量控制建议,但因为排污总量的削减达不到这一建议,故迟迟未被国家环保局采用。其难点在于工业污染源数据不真实,无法做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合理分配。环顾国外,美国的特拉华河口,英国的泰晤士河,德国的巴登湖,日本的琵琶湖,几十年前也曾黑臭死鱼,富营养化,都是采取水质规划理论,控制排放量并分配至污染源的办法,优先治理污染工业企业,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,辅以择段排放和截污导流等措施,经过20年-50年,就恢复了它本来的清澈纯洁面目。

  不知不觉我们已治污接近15年了,工业污染源仍未得到有效控制。我认为中国河流水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仍旧是工业污染源。河流输运污染物最终都流入湖泊和海洋,对湖泊和海洋,还应把来自农业面源的氮、磷与工业污染源同等对待。但前提是不解决工业污染源,农业面源的治理效果也很难显现。本文无法估算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到底瞒了多少,因为工业企业在30年前我国建立排污收费制度之时,就有“八路军蒙共产党,一个企业几本排污账”之说。这次国务院下决心调查污染源排放量,在调查说明中特别写上与收费与达标无关,目的是打消顾虑,求得真实。但积重难返,如何真正把元凶暴露出来,还得再有些体制机制的创新才行。

  (本文仅为一家之言,仅供读者参考,本刊欢迎其他专家学者来稿,继续就环保话题发表不同意见。)

作者: 夏青 | 来源: 凤凰周刊 2007第23期 总264期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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